每一千名香港人便有0.6個人患上肺結核病,結核桿菌(Mycobacterium)可以由飛沫及空氣途徑傳播,患者感染後,細菌於體內可潛伏數月至數十年不等。由於東南亞國家發病率比起歐美國家約多十倍,所以無論到美國、英國、澳洲、紐西蘭等地方升學、工作或移民的香港申請人要做簽證體檢,篩查目的是找出潛伏結核感染者(Latent TB Infection)並先給予適當治療,降低其抵國後發病機率,以保障當地國民的健康和減輕醫療負擔。當申請人能夠提交有效的肺結核測試健康證明書,方可入境。
結核桿菌入侵後可影響全身體各部份,如果肺部受感染,在進行例行性體檢下,照胸肺X 光透視會發現肺部有陰影或有其他症狀;另外可作皮膚結核菌素測試,檢查對結核桿菌的反應(皮下注射部位可能有點發紅或發癢) ,亦有結核病血液檢驗 (IGRA) ,後者有數值指標,比用目測皮下反應大小更為客觀,但收費較昂貴。
肺結核病發時的病癥是發燒、持續咳嗽或咳血、食欲不振、體重下降,傳染性極高。確診者需要服用三至四種抗結核藥物,以抑制及消滅細菌在體內生長繁殖,為期六個月的療程中,大部份用藥兩星期後可降低其傳染性。只有少數人會出現嘔吐作悶的副作用,但病人需要定時複診驗血,監察其肝功能指標,以作調教藥物份量和種類。
至於潛伏結核感染 (非結核病發病),亦要服用為期九個月之isoniazid治療,每日一次,需要遵從醫囑服藥完成療程,期間要接受肝功能測驗,如出現副作用,可轉用替代藥物。
筆者發現,有很多移民簽證申請人在體檢過程中都沒能一次順利通過,還需要接受治療及多次複檢,由於每個國家或地區對簽證體檢的要求都有所不同,所以建議最少預留出發前多個月時間作準備。温馨提示:如果曾接受過任何形式的結核病治療,請保留有關驗身資料報告及X 光肺片,好讓醫生了解病情。
轉載自《信報》